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点之学生的权利与保护

时间:2019-02-16 06:00:00 来源:高端教育网作者:z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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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点之学生的权利与保护。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中的学生的权利与保护要求了解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教育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

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考点之学生的权利与保护

一、学生的权利

1、人身权

公民的人身权可以分为两种。即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主要包括姓名权、名誉权、生命权、身体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和肖像权等,人身自由权还包括了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不受侵犯。身份权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中人身权利、监护权和亲属身份权等。

2、受教育权

一是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受教育平等权。在受教育权中,受教育平等权是一项重要的内容。 

3、义务教育保障权

学生义务教育的保障是国家、政府、家庭、学校和全社会的责任。教育法律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4、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

在学生受教育权保护上还体现在对特殊学生群体受教育权保护上,这样才体现了受教育权的平等性。我国的教育法中.需要注意保护的特殊群体有以下几类:

(1)女生;(2)经济困难学生;(3)残疾人;(4)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5、财产权

(1)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学生年龄虽小,但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侵犯其权利。

(2)继承权,是指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死亡公民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

(3)受赠权,是指接受别人赠予的财物的权利。

(4)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专利权之中的财产权利。

二、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

学生权利的保护是其身心健康发展的条件,实现中学教育目标的要求

权利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1、 教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1)危险时教师挺身而出;(2)教师须尽到保护义务

2、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1)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2)不得随意缺课

3、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1)不能强迫学生做有损人格尊严的事;(2)不能侮辱、谩骂学生

4、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生命健康权(1)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不得以其他方式侵犯 学生生命健康权

5、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6、 教师不得侵犯学生财产权

7、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1)不要随意泄露学生隐私;(2)不得随意翻看学生物品

8、 教师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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