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9 09:50:53 来源:搜狐教育-搜狐作者:河南省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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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439人公告
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事一策”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经沈阳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公共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满十八周岁,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工作;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用人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40周岁。
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及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步骤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沈阳市统一发布招聘总公告;各区县(市)自主招聘,各自发布招聘公告。招聘总公告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henyang.gov.cn)、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shenyang.gov.cn)发布;各区县(市)招聘公告通过指定网站适时发布。招聘总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区县(市)等用人单位即刻启动招聘工作。
和平区网址:http://www.syhp.gov.cn
沈河区网址:http://www.shenhe.gov.cn
皇姑区网址:http://www.syhg.gov.cn
铁西区网址:http://www.tiexi.gov.cn
大东区网址:http://www.sydd.gov.cn
浑南区网址:http://www.hnhr.com.cn
于洪区网址:http://www.syyh.gov.cn
苏家屯区网址:http://www.sjtq.gov.cn
沈北新区网址:http://www.nsy.gov.cn
新民市网址:http://www.xinmin.gov.cn
法库县网址:http://www.faku.gov.cn
康平县网址:http://www.kangping.gov.cn
(二)招聘流程
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试用期、聘用等。
1.报名及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中要求的资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者或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考核
考核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以及各区县(市)指定网站公布。考核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开始后,不再递补。
3.试用期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试用人员。考核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以及各区县(市)指定网站公布。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出具考察报告。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公示与聘用
试用期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以及各区县(市)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自报名至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七)电话咨询时段:9:00-11:00,13:30-16:30
目前
以下七区职位表已发布
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沈阳市和平区医疗卫生系统
招聘27名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0年1月30日9时至2020年2月1日16时。应聘人员登录和平区政府网站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集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平区和平南大街72号)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附件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一份,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岗位)、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
温馨提示:
应聘人员在报名和面试时请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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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卫生健康系统
公开招聘25名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2020年1月31日-2月2日(9:00-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携带资料:报名时需提供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沈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
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资格确定:沈河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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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医疗卫生系统
公开招聘40名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公告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31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30分;2020年2月1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30分。
报名地点: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小学(地址: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中要求的资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20年应届生报名时需提供学信网打印学籍表或学校证明。考生须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填写并贴好本人1寸免冠证件照,携带填好后的《报名登记表》3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和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其中学历材料需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一份,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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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公开招聘40名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31日--2020年2月2日
报名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卫生健康局(沈阳市沈北新区杭州路85号)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试用期满毕业后要提供学历等证件,无法提供的自动取消资格)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2份)、带电子照片的报名登记表2份(要求打印)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中要求的资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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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法库县卫健中心
公开招聘20名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31日8:30起至2020年2月3日16:30止。
报名地点:法库县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办公室原结核病防治所二楼
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资格的需提交资格证、填好后的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
2020年应届生报名时需提供学信网打印学籍表,或学校证明,试用期满毕业后要提供学历等证件,无法提供的自动取消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中要求的资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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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区医疗卫生系统
公开招聘40名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方式: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
招聘岗位及数量:本次招聘机构为沈阳市浑南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全额事业编制,总计招聘40人,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沈阳市浑南区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hnhr.com.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20年1月31日至2月1日(早9:00-晚4:30)。
2.方式及地点:本次应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浑南区人才中心(浑南区银卡东路8号,五三派出所斜对面)浑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侧,日常咨询电话:024-24237120,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24-23910898,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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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医疗卫生系统
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40人公告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步骤如下:
发布招聘公告:
于洪区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通过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发布。
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9时至16时。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于洪区政府网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如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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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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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按照《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总公告》有关要求,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0年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满18周岁,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工作;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按照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即1984年1月28日至2002年1月28日。
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shenyang.gov.cn)、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mhidsy.com)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29日8时—2020年1月31日16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1月29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sydlrmyy/leader.html#/index
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由本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报名后24小时内登录查看是否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改报。1月31日16时以后查看结果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2月1日12时前改报,2月1日12时起改报服务截止。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中要求的资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者或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考核
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以及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考核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开始后,不再递补。
六、试用期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试用人员。考核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以及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出具考察报告。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试用期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以及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自报名至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鉴于目前冠状病毒疫情预防需要,请前往现场的考生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本公告由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5号第六人民医院(六号楼 二楼)
官网: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http://www.mhidsy.com)
咨询电话:024-23260053、024-23260105
纪检监督电话:024-23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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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日报 辽宁人事考试信息网、沈阳市卫健委官网
编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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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本文网址:http://www.gaoduanedu.cn/gaokao/28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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