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6 03:03:25 来源:搜狐教育-搜狐作者:湖北省咸宁市
新的一年开学季开始了,深圳目前已有南山、福田、罗湖、宝安、盐田、坪山、龙华7个区发布2020年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均拟调整2020年积分入学办法。
其中变化最大的是罗湖区,其次多个区都做了一些调整,
南山区
增加了“户籍加分”和“社保时长加分”
1月19日,南山区教育局第一次征求意见发出后,共收集到关于积分算法调整的反馈意见182条,并于2月10日第二次发布《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布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内容,拟调整2020年积分入学办法。
目前正公开征求意见中,变动最大的要数计生加分了,和其他区一样,只留下独生子女这一个加分情况。
从积分的调整来看,变化最大的就是加分项,增加了“户籍加分”和“社保时长加分”,只要是深户,无论是学区内、南山区、还是南山区外都可以加分;可见优势偏向于深圳户籍。
另外就是大家关心的是小产权房等无产权证明如何申请学位,从积分调整来看,蓝本在有效期的仍可用来申请学位,无蓝本的可用居住信息,但没有住房加分。
罗湖区
积分大比例调低,非户籍儿童父母自购住宅可加分
罗湖区在1月13日发布了《罗湖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市民征求意见。
从意见稿来看,对比了现行积分办法和新积分办法(意见稿),变化还是超大的,主要以下地方不同:
1、分值降低
调整了积分和加分分值
将积分和加分项目的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
(1)深圳户籍购房从每满1个月积3分,调整为积0.3分; 租房从每满1个月积2分,调整为0.2分。
(2)对非深户籍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时间,在满一年的基础上,由每满1个月积1分,调整为0.1分。
(3)非深圳户籍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或双方有居住证(或一方有居住证另一方为深圳户籍)由原来加20分调整为2分;
(4)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由原来加30分调整为3分;
C、D类由原来加10分,调整为1分。
2、计生加分
根据全市招生工作部署,全市计划生育积分统一标准,独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独生子女家庭加分。
增加了加分项目
按照梯度赋权,适当优先安排父母双方在深圳“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和来深服务年限长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入学的指导思想,对非户籍申请儿童增加了个别加分项目:
3、增加非深户住房加分
非深户籍儿童父母住房为自购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加1分。
4、社保+居住证加分
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加2分(单亲家庭加1分);
居住证和社保二项同时满五年加1分(单亲家庭加0.5分)。
5、小升初加分
符合“3个6”条件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即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的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的具有使用功能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的社保(养老+医疗)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加1分。
宝安区
独生子女加分拟从90分调整至2分
日前,《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经论证修改后再度公示。独生子女加分拟由1分调整至2分,多子女就读同所学校加分取消。
去年12月,宝安区教育局发布相关公告,拟对积分入学录取方式和积分方式进行修订,其中,"独生子女加分从90分调整至1分"引发广泛关注。
在新修订稿中,宝安区教育局结合市民意见反馈,拟将独生子女加分由1分调整至2分,并取消两项加分项,同时对部分情况分值进行调整,以体现积分梯度。
在此次公布的新修订稿中,对去年12月公布的部分积分计算方式和加分情况进行了重新修订。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独生子女加分由1分调整至2分;
取消"非深户籍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和"多子女就读同所学校情况加分"两项加分项;
此外,"宝安户籍,学区自购商品房"、"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自购商品房"、"宝安户籍,无房租房"、"深圳其他区户籍,无房租房"、"非深户购房"、"宝安户籍,有房租房"等情况分别在原有基础分上另加5分。
"深圳其他区户籍,有房租房"和"非深户租房"分值则保持不变,以体现宝安本区户籍与其他区户籍、非深户购房与非深户租房的积分梯度。
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申请新变化
自2020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必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从2018年起全部实行学位房制度,2020年将继续实行学位房制度,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的住房材料。
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
福田区
深户或非深户都可以按社保时间算加分
2019年起,福田区积分政策有调整,新增加分项,深户或非深户都可以按社保时间算加分。
2020年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对照表:
福田区虽然有划分学位类型,但最终是转换成基础分的,所以大家最后对照得出的是XX分。
坪山区
坪山积分入学政策新变化,现行积分办法和新积分办法(修订稿),因为坪山现行的积分入学办法是2019年新制定的,所以变化不大,主要有以下两个地方不同:
1、调整计生积分
根据全市招生工作部署
独生子女加1分
其他情况不加分
2、调整非深户学生社保计算方式
在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不含补缴),将“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缴交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项”调整为“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
坪山2020年积分入学政策(修订稿)
坪山区义务教育招生按照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同一类型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各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一、学位类型划分
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所有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积分入学学位类型共分为6类:
(一)学位类型1:坪山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原住居民祖屋。
(二)学位类型2: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三)学位类型3: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且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和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坪山无合法产权房(提交坪山区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
(四)学位类型4:非深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五)学位类型5: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不提交坪山无房证明或坪山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六)学位类型6:非深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二、积分办法
(一)实行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同一类型积分按从高到低排序。
(二)区分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学生,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计生”,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长+社保+计生+居住证”;根据提交资料的不同,积分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三)积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
1.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多人达到满分100分,按各项目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继续同分,录取原则为:(1)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间长者优先。(2)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2.积分未达到满分100分而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录取原则为:(1)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2)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三、积分计算方式
(一)居住时长计算方式
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
居住时长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按离“截止日期”最近的续住时间计算居住时长。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截至当年3月31日。
1.对于不同类型的房产,积分计算方式不同。
(1)提交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合同、集资房、军产房、统建楼的按发证(合同签订)日期计算居住时长;未取得房产证的回迁房只作为特殊房屋材料申请学位,但不进行积分。
(2)提交无房产证祖屋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3)提交无房产证的自建房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4)提交集体宿舍材料的,按照集体宿舍证明(需与社保缴纳证明进行印证)、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及集体宿舍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的三者并行日期计算。
2.学区内租房提供红本“租赁凭证”的积分。提交多份或单份红本“租赁凭证”,按照最早办理的红本“租赁凭证”右下方的“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若材料审核期间过期,须于资料复核期间提交该学区内的最新红本“租赁凭证”,否则不积分。
3.本市其他区户籍,在学区租房或有特殊房产,如果能提供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在原有积分基础上额外加3分。
(二)社保计算方式
在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不含补缴),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1个月得0.2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
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
积分计算截至当年3月31日,且至学位申请结束(公布录取名单前)持续为在保状态。
(三)计生加分情况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整体计生情况以卫健部门审核结果为准,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四)居住证加分情况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单方持有加0分。
盐田
2020年起,盐外小学(包括东和分校)新入读的小一新生不能再直升盐外。
也就是从2026年升初中的盐外小学六年级学生开始,2026年前在盐外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还可以直升盐外。(简而言之,现在在盐外小学及东和分校就读的还可以直升盐外)
从2026年秋季学期开始,盐外初一新生都是按照积分排序录取,和其他学校一样。
积分计算标准有变
1,类别
C、D类对调,即非深户购房从C类调整为D类,盐田户籍租房从D类调整为C类。
也就是,盐田户籍的重要性加强了,家长不妨考虑让孩子落户盐田。
2,类别分全部下调
类别分从300-550分调整为70-95分,具体对照可以看下文的表格。
这样一来,往年盐田学校录取分数线动辄五六百分的情况将不再出现。
3,计生加分
仅保留独生子女加分,加分为0.2分。
政策内及政策外已接受处罚的加分取消。
4,居住证加分
双居住证加分从2分调整为0.2分。
5,按时长加分
深户入户时间加分、非深户社保加分、住房材料加分(购房、租房)这些按时间长度加分的,加分标准和上限都进行了调整。
每月加分从0.1分调整为0.01分,加分上限从20分调整为2分。
龙华
2020年3月6日,龙华区教育局公布《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截止时间为3月16日,有意见的家长赶紧提!
龙华区最新入学积分政策
★ 学位类型划分
根据申请学生户籍和住房情况,学位类型共划分为6类。
第一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下同)或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股权证》、房屋合法有效证明、所在股份合作公司证明,下同)或安居商品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商品房。
第三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已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下同)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第五类:非深户籍,学区内商品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温馨提醒:龙华区也是深户的优势大,龙华户籍+购房/祖屋/商品房>深圳其他区深户+购房/祖屋/商品房>龙华户籍+租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租房没办租赁>深圳其他区深户+租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租房没办租赁>非深户+购房>非深户+租房/小产房/集体宿舍/租房没办租赁。
★ 积分办法
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分别进行。
(一)基础分:
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位类型情况,统一设置基础分为60分。
(二)加分项
1.深圳户籍
(1)居住情况加分。
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产权份额51%以上),按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购买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不积分;
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其它类住房不加分。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加分。
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3)户籍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2.非深户籍
(1)社保情况加分。
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连续不中断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时间段不纳入计算连续缴费月、不纳入积分。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加分。
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3)居住证情况加分。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3.积分计算截止日期
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
★ 学位录取原则:
虽然学位积分按照基础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但是龙华区的学位录取原则依然是“先类别后积分”,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不同学位类型的学生之间不排序。
举个例子,比如说第一类70分和第二类100分的都申请同一所学校,两个积分都达到学校的录取分,是会先录完第一类的再到第二类。
积分政策变动点解读
1、”其他类住房“包括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这些都可以用来申请学位,只是不加住房分这一项;也就是说认可了没有办理租赁的来申请学位。
温馨提醒:这并不代表随便租房就能申请学位了,需要是学位没被锁定的房子。
2、仅独生子女可加分,并且加2分。只有独生子女加分这一点全市统一,但是龙华区加2分,分值还是很大的,毕竟住房加分、社保加分这些每个月只有0.1分而已。
3、非深户的社保加分由养老或医疗缴纳时间长的一个险种来计算,改为连续且不中断的、同时缴纳”养老+医疗“的月数来计算。补缴的不纳入。
4、增加户证加分项。
(1)如果孩子是深户,以孩子父母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来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2)如果孩子是非深户,可以以孩子父母的《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来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是深户,也可以按其中一方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来算,每满1个月加0.1分。
最先出台积分政策的宝安区,一开始也设定了”孩子非深户,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来计算积分,积分不封顶”的加分项,后来太多家长反映这个加分项会出现孩子不入深户比入深户的优势大的可能。第二次意见征集的时候就删掉了这个加分项。但龙华不同,是类别优先,因此互不影响。
5、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每一类统一设定基础分为60分。
温馨提醒:这个基础分设定的唯一意义是不要让积分看起来太小,因为很多加分项都是每个月加0.1分而已。录取按照先类别后积分,基础分并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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