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2 03:20:53 来源:搜狐教育-搜狐作者:四川省雅安市
5月2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上看到,郑州市政府在5月12日印发的《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提到,郑州市户籍的大学生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时不需要再审查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了。
《通知》中提到,在郑州工作并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 (高级技 师)以上的非郑户籍人才,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时,在限购审查时只审查学历、职称和教育、人社部门的认定情况,以及购房人就业状况,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
在办理条件上,郑州市要求:购房者必须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 (高级技师)以上职称。在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有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郑州初始自主创业,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另外,郑州市还对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进行补贴。
《通知》称,对新引进落户、郑州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首次购买住房时,将给予补贴。具体分为,博士每人10万元, 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不设年龄限制。同时,需要在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并在毕业3年内落户郑州市。
以下为《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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