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校已经发出的一年级offer都作废了吗?

时间:2020-05-03 03:01:30 来源:新浪教育_新浪网作者:山东省平度市

导读:本文是由山东省平度市网友投稿,经过啐啄同时编辑发布关于"国际学校已经发出的一年级offer都作废了吗?"的内容介绍。

  4月23日,2020年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安排发布。

  根据安排,今年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时招生,超过招生计划的,将由电脑随机录取!

  4月29-30,东城、通州、顺义、朝阳等区陆续发布义务教育招生细则,其中“公民同招”“超额摇号”“不准跨区招生”等要求,并非空穴来风,政策进行了细化。

  朝阳区政策解析

  具备在朝阳区登记入学资格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在全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自愿申请一所登记报名,并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志愿的填报。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其招生简章、广告均实行备案制度。各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本市规定范围内接收学生,以招收本区学生为主。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工作,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重点: 只能在本区内招生,超出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与2019年的不同: 明确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工作,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严格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由区教委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本区学生为主。

  与2019年的不同: 2019年政策中只说明民办学校与公布学校同步招生,但今年要求非常具体,即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能抢跑!

  重点: 公民同招,民办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时招生,不允许提前招生。

  严格学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区学籍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民办学校学籍的监管力度,各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

  已有国际学校将提前发出的offer作废了?

  此前就有家长反映,此前已经有国际学校已发出通知,通知称,“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最新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变化要点,该校可能通过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随即录取学生。鉴于这种情况,学校想知道家长是否会考虑继续报考该校。”

  今天,又有留言指出,已有国际学校将提前发出的offer作废了,因为国际学校(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基本都属于民办学校,而民办学校今年要与公办学校同时招生,因此,提前发放的offer作废了,后期只能通过系统报名,公办民办二选一,如果继续选择民办学校,则不需要提前测试,通过摇号的方式直接决定孩子能不能上填报的民办学校。

  圈圈又咨询了朝阳几所国际学校,已有学校工作人员表示,超额摇号确实存在,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只能通过摇号的方式进行录取,而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可以全部录取,不需要摇号。有一部分学校在上报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计划中也预留了一部分计划数,也是为了尽可能保证学生入学。

  但是提前测试,提前发放的offer现阶段如何处理大多数工作人员没有给予准确答复。

  就在刚刚有家长留言,北京某国际学校已经向家长发布邮件,邮件中明确指出:

国际学校已经发出的一年级offer都作废了吗?家长提供截图

  您可能已经注意到,北京市教委本周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确认他们针对9月份新学年的新生入学选拔,将引入以区级为单位的新方式。新方式是一个类似于摇号的系统。

  一旦家长通过官方平台选择了自己的意向学校,教委将按学位情况,通过“摇号”的方式直接把部分申请人分配到2年级(合公办学校1年级)。

  面谈面试或取消

  摇号一词的出现并不是空穴来风,去年6月23日出台了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国际学校已经发出的一年级offer都作废了吗?教育部官网

  在《意见》中,对招生考试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国际学校已经发出的一年级offer都作废了吗?教育部官网

  在《意见》的指导下,“公民同招”一度成为教育领域的热点。今年3月起,包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全国多个省市陆续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明确实行“公民同招”、“超额摇号”。

  4月23日,备受关注的北京发布了2020年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安排。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指出,今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总体原则是强化政府统筹,强调资源公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启动时间点与往年一致。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今年北京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将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时招生,超过招生计划的,将由电脑随机录取!

  以往民办校能够自主招生,有入学需求的学生需要参加入学测试。学生在选择学校的同时学校也在选择学生,甚至有些学生和家长可能会有几所学校作为备选。

  2020年“公民同招”“超额摇号”,以往招生的方式可能会发生很大的变动。面谈如果变成随机录取,今年家长的教育选择也会变得很难预测。

  家长需提前做准备!

  去年底,媒体爆出北京海淀区一民办学校冬令营报名现场火爆,每名学生冬令营收费6000元,报名号被家长一抢而空,并指出该校名为举办与升学无关的体验营,实则以冬令营形式“掐尖”招生。

  该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多年来,不少地方民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提前组织名目多样的考试选拔违规招生,已不是新鲜事。

  “现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这文件,过去不合理的、该改的,这次一定要改过来。”对此,2019年11月14日,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针对日前媒体报道的“以冬令营形式掐尖招生”事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回应表示:过去民办学校这类招生行为是存在的,这些问题引起社会强烈反响,2019年出台的意见正针对这一问题提出措施。

  “搞冬令营不能和招生挂钩。”吕玉刚表示,相信政策细则落地后,公办民办纳入统一管理,即便学校自己想提前物色学生,也不可能招得进来。

  吕玉刚称,已经给各省下了明确的指示,2020年细则要全部落地。“相信2020年不会出现这种现场,通过一个夏令营冬令营提前把尖子掐好、招生时直接到学校入学,这是不可能的。”

  其实去年年底北京某民办学校冬令营变相招生已经引起教育部门的重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也在去年年底明确表示,2020年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

  在今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中强调:

  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

  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

  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严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

  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炒作公办学校排名,将培训成绩与入学挂钩

  严禁任何学校私自招生,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处理。

  朝阳区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小学入学条件: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的“朝阳区”端口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1)具有本市朝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朝阳区的适龄儿童;

  (3)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朝阳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朝阳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截至2020年5月1日)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朝阳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截至2020年5月1日)以上(凭劳动合同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等条件的适龄儿童。

  2.初中入学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均可进入朝阳区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1)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2)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小学入学条件: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且符合按朝阳区户籍对待或按本市外区户籍对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在朝阳区(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适龄儿童,可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的“朝阳区”端口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2)初中入学条件:按本市户籍对待且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和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入学登记。

  2.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

  (1)小学入学条件: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工作或者居住,且通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联合审核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小学入学登记。

  (2)初中入学条件:具有朝阳区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或具有外省市学籍且通过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联合审核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入学登记。

  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外省市学籍且已在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采集本人在我区务工就业证明(其中:受雇于用人单位的,提供的务工就业证明须至少一方是在我区务工就业的劳动合同和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即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除外)、在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除外)等相关材料信息,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审核标准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年级学生信息导入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三)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四)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五)对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和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按相关规定,在划定区域内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六)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按其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划定的入学服务片,根据其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按其学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划定的入学服务片,根据其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四、入学规则及方式

  (一)入学规则

  1.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5〕7号),从2017年起,我区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实施记录管理,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提供实际居住地址服务范围内的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我区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入学原则上是按照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明确服务片,并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情况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情况进行入学登记。

  3.实行入学资格联动审核机制,区教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确定的房屋使用性质为准)等条件的,均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4.区教委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片,并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志愿(或意向)进行统筹分配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直接接收分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接收在划定服务片内以随机派位等方式分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证每位符合在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二)入学方式

  1.2020年我区小学入学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对每一个适龄儿童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就近登记入学

  凡符合在我区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含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须按照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对应的服务学校为一所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采集信息并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当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超出学位数的适龄儿童在划定服务片内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对应的服务学校为多所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采集信息并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相关材料,按划定服务片所属学校学位情况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的家庭实际居住地址为租住房屋(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身份证及出租房屋发票等材料)且符合在朝阳区入学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采集信息并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相关材料,按划定服务片所属学校学位情况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到公办寄宿学校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寄宿学校,并须按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后,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及公办寄宿学校报名意向的填报。

  公办寄宿招生按照市教委要求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工作,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3)适龄儿童到民办学校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民办学校,并须按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后,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及民办学校报名意向的填报。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其招生简章、广告均实行备案制度。各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本区规定范围内接收适龄儿童,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工作,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4)残疾适龄儿童登记入学

  智力有障碍或身体有残疾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适龄儿童残疾程度,为其申请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附设特教班或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并须按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学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接收本校服务片内的残疾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确保其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

  (5)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登记入学

  申请在我区登记入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采集信息后,经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按信息初审,通过后提交联网审核。联审通过后按照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采集信息,并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相关材料,按划定服务片所属学校学位情况以随机派位录取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2.2020年我区初中入学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对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

  (1)就近分配学生的入学

  根据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人数及其所在学校及学区服务片情况、初中学校的规模、分布以及学生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分学校服务范围,根据学生志愿进行派位入学。

  ①自愿申请全区范围内公办初中校就近登记入学

  具备在朝阳区登记入学资格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在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初中校中自愿就近选择一所学校登记报名,并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志愿的填报。

  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直接接收学生入学。

  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接收以随机派位录取方式确定的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②自愿申请一般公办初中校就近登记入学

  具备在朝阳区登记入学资格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在全区范围内的一般公办初中校自愿就近选择一所学校登记报名,并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志愿的填报。

  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直接接收学生入学。

  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接收以随机派位录取方式确定的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③单校划片入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对口接收本校小学部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

  各初中校对口接收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归属本校招生服务片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④多校划片入学

  以学籍所在地划分的学区服务片内各独立小学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学区服务片内初中学校的入学志愿。

  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直接接收学生入学。

  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学校接收以随机派位录取方式确定的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2)学生到公办寄宿学校的入学

  具备在朝阳区登记入学资格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在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寄宿学校自愿申请一所登记报名,并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志愿的填报。

  公办寄宿招生按照市教委要求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工作,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3)学生到民办学校的入学

  具备在朝阳区登记入学资格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在全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自愿申请一所登记报名,并在“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志愿的填报。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其招生简章、广告均实行备案制度。各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本市规定范围内接收学生,以招收本区学生为主。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区教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工作,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4)残疾学生的入学

  智力有障碍或身体有残疾且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根据其残疾程度,优先安排其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学随班就读,确保其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

  (5)非本市户籍且已完成小学教育学生的入学

  申请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且学籍在我区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直接参加我区的初中入学方式登记入学;申请到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且学籍在外省市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通过“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采集信息,经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按信息初审,通过后提交联网审核。联审通过后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按 系统提示以附件形式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我区就近分配入学方式入学。

  五、做好非本市户籍和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

  区教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2020年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公安局朝阳分局等相关单位依据上述《实施细则》的任务分工,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依据上述《实施细则》的任务分工,负责材料初审及联审结果反馈。

  来源│北京朝阳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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