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全省性竞赛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时间:2019-05-25 09:52:43 来源:搜狐教育-搜狐作者:福建省长乐市

导读:本文是由福建省长乐市网友投稿,经过双十字相乘法编辑发布关于"广东省教育厅:全省性竞赛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的内容介绍。

原标题:广东省教育厅:全省性竞赛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广东省教育厅昨日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全省性竞赛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活动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全省性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省教育厅表示,制定此办法意在为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包含在园幼儿)的全省性竞赛活动,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包含幼儿园)、中小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根据《管理办法》,要从严控制、严格管理全省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全省性竞赛活动须按照管理权限,由省教育厅核准后,在官网上公布活动组织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未经核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开展活动。

申请举办全省性竞赛活动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对竞赛活动的全过程承担主体责任。全省性竞赛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活动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

全省性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全媒体记者徐静)

(责编:吴梦萱(实习生)、熊旭)

责任编辑:

本文网址:http://www.gaoduanedu.cn/xiaoxue/3530.html

声明:本站原创/投稿文章所有权归【高端教育】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高端教育】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删除处理。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 :027-51118219

业务 QQ :1440174575

投稿邮箱 :14401745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