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10 03:34:34 来源:搜狐教育-搜狐作者:山东省诸城市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教育主管部门从上到下,强力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一大批违规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被通报处理,江苏启东、河北邢台等地甚至有多名在职教师被解聘。可以说,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各级中小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变得好了起来。
但是,偏偏还是有不信邪的“铁脑壳”,无视教育部的禁令红线,我行我素,继续顶风违规违纪,山西省原平市永康小学教师杨某就是这样的典型。经群众向市长信箱举报,这个杨老师仍然在外私自补课,“课堂不讲课外讲”。
经教育主管部门查实,杨某系永康小学代课语文老师,担任班主任,秋季学期开学后,私自组织本班的二十余名学生,在外举办补课培训班,每人每月补课费300元。对此,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永康小学解聘杨某,责令退还已收取的补课费,将处理情况进行全校通报。
为什么教育主管部门三申五令,处理的反面典型一抓一大把,这个杨老师还要顶风违规违纪,私自有偿补课呢?在挖挖机看来,有以下原因驱动:
漠视纪律红线
严禁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这是教育部一以贯之的要求,并且今年以来强调特别严厉,也通报了多起被处理的有偿补课典型案例。作为在职人民教师,遵守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纪律规定,是应尽之责、应有之义,也是师风师德建设的内在要求。
杨某身为班主任老师,本应按照纪律规定来规范自己行为,本应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却无动于衷、我行我素,顶风违规,不但私自在外有偿补课,还私自办班招生,更为恶劣的是从自己的班级组织补课生源,几乎拉走了班级学生的一半,称其为无视纪律、践踏纪律一点也不为过。
经济利益巨大
在从严整治以前,很多在职教师参与课外有偿补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经济利益巨大。前不久,某网友在个人社交媒体上曝出,其在成都某外国语学校担任物理老师的同学,每年赚取的补课收将近百万元。不说这样的特殊案例,就一般老师补课而言,每月有偿补课的收入也将要超过其正常的工资性收入。
就以原平市被处理的杨老师为例,在本班就拉了二十多个学生补课,按每人每月补课费300元的“良心价”计算,杨某每个月的补课经济收入至少七千元左右。这样的经济收入,相对于担任代课老师的工资,约摸两倍左右,诱惑力实在巨大。
代课教师身份
从另一个角度上讲,在编在职老师收入和待遇上代课老师的巨大差距,也是助推杨某顶补课、铤而走险的因素之一。按照公开的统计数据,在编在职老师2018年平均工资水平约9.23万元,而代课老师的工资水平在此基础上至少要打上六折。
代课老师干着同样的活,却拿着少了许多的工资,难免心理会失去平衡。再说,反正工资也就这个水平,工作要不要都没有关系,还要像在职在编老师一样,遵守这样那样的条条框框,实在没有必要,也就没有那么多的顾忌。用网友们的话说,即使被解聘了,凭借代课期间练就的过硬教学能力,正好名正言顺的开班补课,说不定还是好事情呢。
始终心存侥幸
可能在很多老师的心目中,都还存在这样的认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教育主管部门不让有偿补课,悄悄补还不行吗?不被逮着也是水平!很明显,这个被查处的杨某正是持有这样的侥幸心态,觉得自己是班主任老师,又是任教语文,在自己的班级组织学生补课,不会有人对外讲,大概率没事。
其实,那些被通报查处的有偿补课老师,哪一个又不是与这个杨老师一样呢?都持有的是侥幸过关心理。有两句话是这么说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世人没有不透风的墙”。要想不被别人知道,不被有关部门查处,唯一的办法就是老实本分,不参与有偿补课。
在职老师有偿补课,事关教育民生,碰触的是教育公平的底线。就像举报杨某有偿补课所说的那样:“对不去好那交钱补课的孩子是多么残忍,也给交钱补课的学生家庭带来经济负担和学习压力!”不管是在职在编教师,还是在职代课教师,绝不允许碰触有偿补课的红线。
同时,代课老师的收入问题,有关部门也应予以重视,不说一定要与在编在职教师同工同酬,但缩小差距总应该是可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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