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对“胡红梅事件”的几点看法

时间:2020-03-10 04:54:21 来源:搜狐教育-搜狐作者:四川省华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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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对“胡红梅事件”的几点看法

原创对“胡红梅事件”的几点看法

01

有朋友问我对美女名师胡红梅抄袭一事有什么看法,今天不妨谈一下。

事情其实很简单,胡红梅是深圳如意小学副校长,儿童阅读工作室主持人,获得过2018年全人教育奖、2017年《中国教育报》“推动读书十大人物”、2016年阅读改变中国“年度十大点灯人”、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广东省教师素养大赛五项全能一等奖、深圳市“道德模范”、深圳市“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深圳市“感动深圳教育人物”、深圳市“十佳百姓学习之星”、深圳市“最受学生喜爱教师”、区“优秀教育专家”“五一劳动模范”“感动龙岗人物”等项荣誉。

但就是这样一位荣誉等身的老师,被一些作者在网上发文举报,称她出版的著作涉嫌抄袭。

而且,抄袭的量还非常惊人,很多都是全书照抄。

原创对“胡红梅事件”的几点看法

原创对“胡红梅事件”的几点看法

02

说实话,第一次看到这条新闻时,我被胡红梅老师的表态惊住了,没有第一时间发表关于此事的观点。

因为她在道歉之余说了这样一句话:

如果还得不到谅解,我也将遗书奉上。

原创对“胡红梅事件”的几点看法

这样的回复让我感到担心,非常不希望出现极端的结果,更不想自己的文章成为压垮骆驼的稻草之一。

所以,今天我想先对胡老师说一句,事情既然已经出了,不管是对与错、罪与罚,都应该勇敢面对,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任何逃避的方式都是不理智的。

改正错误的最好办法,是真诚的承认错误并承担责任,同时勇敢地站起来,不再投机取巧,堂堂正正做出自己的成绩。

这样,会重新得到别人的尊敬。

03

对胡红梅老师没有过多的了解,从网上公开的资料来看,以下几点应该是大家的共识:

一是胡红梅老师的课讲得非常好,深受欢迎,也收到了良好的推广效果。

二是胡红梅老师因为这些成绩而荣誉等身,取得了现实中的名利。

三是胡红梅老师的抄袭行为确实存在,而且量非常大。

这些,其实也折射出了当前教育领域的一些现象,并非胡红梅老师那儿所独有。

首先是讲课好和理论水平高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

中小学教育面向的是不具备专业基础的学生,老师更多的是作为知识的传播者而存在,甚至有时候现炒现卖即可。

此时,教师的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控制能力、团队组织能力等因素就起到了更重要的作用。

长相甜美的胡红梅老师无疑是具备了这样的能力的,换句话说,如果她不抄袭别人的著作,只是取得别人著作的授权做一个推广人的话,她的业务能力还是相当突出的。

二是荣誉存在马太效应。

在单位里经常有这样的现象,一位老师某节课讲得好获奖了,下次学校还会推这位老师。

上级教育部门亦然,这样的话,这位老师就会机会越来越多、资源越来越多、成就越来越高,当然荣誉也就越来越多。

很多典型,就是这样树起来的。

这一点,在胡红梅老师身上也得到了具体的体现。她开始做得不错,然后上级专门为她成立了工作室,给了各种资源,然后做出了成绩,赢得更多的荣誉和更大的名气。

三是普通基层教师不具备做学问的能力,或者不愿意静下心来做学问。

在职称评聘过程中的论文就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很多老师的论文,都不是自己教育教学经验的总结,而是七拼八凑而成。

甚至,花钱发论文已经成了一个产业,只要出钱,有人会帮你把论文写好。

当然,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近年来评职过程中论文的要求已经弱化。

昨天晚上看“奇葩说”的视频,蔡康永提到罗振宇已经连续七年每天读一本书并用十分钟概括书中的大意,非常了不起。

也有人说,罗振宇是团队做的,而不是他一个人。

其实这件事和胡红梅老师做的事情有点像,如果胡红梅老师和她的团队也都自己筛选书目并坚持读完,然后写出推荐语,而不是全部抄袭,可能就是做学问了。

很遗憾,他们选择了最省事的拿来主义,也看得出他们最主要的心思还是没有放到做学问上,心里还是有些浮躁。

04

具体到责任的问题,记得胡红梅老师在获得“2017年度全国推动读书十大人物”的时候,她说过自己是代表团队去领奖的。当时工作室有30多位成员和学员老师。

现在网上还可以查到胡红梅老师的专著,销售量最大的那一套的作者就是“胡红梅阅读工作室”。

可见,有些事情其实是团队行为。

当然,胡红梅老师作为这个团队的负责人,难辞其咎,理应承担最大的责任。

现在,当地已经对她撤销了副校长职务,调离教学岗位,撤销工作室,撤销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等。这样的处罚已经相当重。

当然,站得越高,摔得越疼,你是领头人,你得到了更多的荣誉,当然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这在情理之中。

而且,在这个风口浪尖上,把胡红梅老师调离教学岗位,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未尝不是一种保护。

05

必须旗帜鲜明地说,抄袭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

在签订出版合同时,作者要保证拥有著作权,这是最起码的法律常识。

对于这样的错误,不是一句对著作权认识不够就能解释的。

现在麻烦来了,道歉、赔偿以及其他一系列的后果,胡红梅老师都必须要去承担。

但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功过分开,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不要一棍子打死,在她改正错误后还要允许她做一些自己擅长的工作,并允许她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

更重要的是,千万不要因人废事,阅读推广、培养青少年的读书习惯是一件大好事,现在的问题是选的人犯错了,而不是事情本身错了。

处分了胡红梅老师,但阅读推广活动一定还要坚持下去。

明珠絮语(ID:tsliuchanghai),以教师和家长的双重视角看教育,解答青少年和家长的教育困惑。新书《为自己读书》正在当当、京东、天猫等平台热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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