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着胡适娶校花的北大校长蒋梦麟:婚后吃不饱饭,77岁上法庭离婚

时间:2020-03-09 04:45:56 来源:搜狐教育-搜狐作者:湖南省浏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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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瞒着胡适娶校花的北大校长蒋梦麟:婚后吃不饱饭,77岁上法庭离婚

蒋梦麟是著名教育家,也是北大在位时间最长的校长。

蒋梦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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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1919年初即以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博士资格,被同乡蔡元培聘请为北大教育系教授,五四运动后任代理校长,1919年9月任总务长,1930年后,他卸任教育部长,正式担任北大校长,至抗战胜利把位子交给胡适,前后当过15年校长,主持过25年校政,是北大校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校长。

蒋梦麟在位期间,强调“整饬纪律,发展群治,以补本校之不足”,聘请了钱穆、顾颉刚、傅斯年等大师,开始注重学术教育,终令北大位列民国五大名校之一。

他的教育主张认为:“教育为全生之科学。目的在享受人生之完满幸满,或达到人类生活之丰富。”

而纵观蒋梦麟的人生经历,丰富则丰富矣,完满幸福则未必。

他过于注重追求个人自由,把爱情的浪漫随性当成人生幸福,抛弃发妻孙玉书后,另谱的两段“爱情佳话”都成了笑话,最终老境凄凉、在病榻上饮恨而终。

1、抛妻弃子,为 “尽义务”娶老友遗孀,终被北大学生驱逐

蒋梦麟是浙江余姚人,生于1886年,曾考中前清秀才,后在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自费留学。

蒋梦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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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前他与同乡女子孙玉书结婚,1917年回国后,将孙玉书带往北京,二人生有长子蒋仁宇、次子蒋仁渊、三子蒋仁浩和女儿蒋燕华。

1928年底,他在南京出任教育部长时,与自己的年轻秘书陶曾谷发生感情,遂让孙玉书在浙江老家带着子女生活,“离婚不离家”,自己与陶曾谷正式结婚。

在婚礼上,他当众发表演讲,说陶曾谷是自己好友、北大教授高仁山的遗孀,高仁山遇难后,陶曾谷带着三岁的儿子高陶、两岁的女儿陶燕锦难以独立谋生,所以,他结婚另娶,是为了帮老朋友“尽义务”:“因为爱高兄,所以我更爱他爱过的人,且更加倍地爱她,这样才对得起亡友,能替老朋友尽义务”。

蒋梦麟与陶曾谷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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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他自己的孩子蒋仁渊和蒋燕华还在上小学,幼子蒋仁浩刚刚蹒跚学步,都被送往浙江,由他老实的发妻照料养育。

证婚人胡适为之致辞,说他特别佩服蒋梦麟的“勇敢”,称赞这场婚礼“可代表一个时代变迁的象征”,是从种种困难中“杀出来的一条生路”。

这番话发表在当时的报纸,一时传为笑谈,蒋梦麟从此被称为“最后一个情种”。

而当了北大校长夫人的陶曾谷却给蒋梦麟带来很多非议,其中,最引起学生反感的是北大南迁并入西南联大期间,陶曾谷常带着联大女生去美军司令部,陪美国军官跳舞。

蒋梦麟与陶曾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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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当时物价飞腾,而陶曾谷却生活奢侈,为人傲慢又喜欢指手划脚,令蒋梦麟的声望一落千丈,蒋梦麟的老友傅斯年也说:“蒋梦麟与北大教授感情不算融洽,总是陶曾谷女士的贡献”。

1944年,抗战胜利前夕,由傅斯年、周炳琳等名教授带头,北大师生发起了“倒蒋迎胡”学潮,呼吁蒋梦麟下台,要迎接人在海外的胡适回校主政,令蒋梦麟回北平后重振北大校纲的梦想破灭。1945年8月,蒋梦麟辞去职务,由胡适继任北大校长。

不久后,蒋梦麟担任中美两国政府新成立的“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简称“农复会”)的主任委员,这是个远离政教核心的闲差。

1949年,蒋梦麟带着陶曾谷、陶的两个孩子和自己女儿蒋燕华去了台湾,他三个已长成的儿子都选择留在大陆,没有追随父亲。

2、74岁对光华大学“校花”徐贤乐一见钟情,不顾众人反对偷办婚礼

陶曾谷1958年病故,临终前,她一再交代自己的亲戚说:“孟邻(蒋梦麟的字)的身体很好,而且太重情感了。我死了以后,他一定会受不住的;而且,我不忍心他受长期的寂寞。所以,我希望你能够帮他找一个合适的对象,陪伴他……”

这位亲戚把陶曾谷的话放在心下,在陶曾谷去世后,多次为蒋梦麟做媒,而蒋梦麟此时已经72岁,女儿蒋燕华与女婿搬来与他同住,照顾他的生活,他并无再婚打算,对这位媒人的多次牵线都没有同意。

1960年,在圆山饭店的一次宴会上,媒人为他介绍了52岁的徐贤乐,74岁的蒋梦麟心弦被彻底挑动。

徐贤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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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贤乐出身名门,曾祖父是晚清著名科学家徐寿,父亲徐家保曾任机器局总办,五个哥哥、三个姐姐均毕业于名校,在上海光华大学读书时就有校花之称,毕业后到外交部上班,成为部花,后来到台湾中央信托局上班,再变成局花,此时徐娘半老,却容光照人、风韵犹存。

蒋梦麟当天就打电话给媒人,说:“那位徐小姐太好了,脾气温柔,尤其是风度真好,太好了,太好了。”并托媒人约徐贤乐吃饭。

蒋梦麟在给徐贤乐的第一封情书里写道:“在我见过的一些女士中,你是最使我心动的人……”

但徐贤乐的口碑却不怎么好,她相貌明艳照人,从大学时起就追求者如云,其中有个年青富商沈道明与她交往过很久,最终因为钱闹得不欢而散,1937年,徐贤乐在重庆嫁给年长20岁的陆军中将杨杰,结婚七个月,二人也为钱反目,离婚收场。

认识数月后,蒋梦麟对徐贤乐魂萦梦系。

有次二人因小事闹别扭,数日不见,蒋梦麟寝食难安,用一张横幅一尺的日本绘画金边绉纹水色纸,抄录了一首五代艳词相赠:

“永夜抛人何处去,绝来音,香阁掩。眉敛,月将沉,争忍不相寻?怨孤衾,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五代顾夐词,调寄诉衷情。辛丑春书于石门,蒋梦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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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的后面还有一行字:“敬献给梦中的你”

他对徐贤乐的感情已难舍难分,徐贤乐遗物中曾见蒋梦麟1961年5月和6月给她的三张便条,上面称“贤乐吾爱”,“数日未见,颇为念念”,多次邀她共餐,两情绸缪。

不久二人谈婚论嫁,但蒋梦麟的朋友纷纷反对,1961年6月18日,曾在他第二次结婚时夸他“勇敢”的胡适,从病房里写了一封长信来劝他,称:

“孟邻吾兄:

你的续弦消息真已引起了满城风雨,这些话大致是这样:某女士(小岁月注:指徐贤乐)已开口向你要二十万元,你只给了八万:其中六万是买订婚戒指,两万是做衣裳。这是某女士自己告诉人的,她觉得很委屈,很不满意。关心你幸福的朋友来向我说,要我出大力劝你“悬崖勒马”,忍痛牺牲已付出的大款,或可保全剩余的一点积蓄,否则你的余年绝不会有精神上的快乐,也许还有很大的痛苦……

这位小姐现在对待孟邻先生的手法,完全是他从前对待她的前夫某将军(杨杰)的手法,也是她在这十七八年里对待许多男朋友的手法:在谈婚姻之前,先要大款子,先要求全部财产管理权,孟邻先生太忠厚了,太入迷了,决不是能够应付她的人。”

左一为蒋梦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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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夫人”宋美龄风闻此事,也表示了反对意见。

陈诚告诉蒋梦麟:“我的太太接到蒋夫人的电话,她坚决反对你跟这位徐小姐结婚,我的太太也反对,都要我转告于你。如果你一定要和他结婚,那么我们以后不能见面了,至少,你的夫人我们是不能见面了。”

但蒋梦麟的情种之名不是白得的,他一方面前往胡适病房,骗胡适说已经取消了婚礼;另一方面写信给陈诚,称“国外报纸,近如越南,远如美国,均已有所报导。故经再三考虑,为梦麟,为对方,亦为政府声誉,事实上,已非立即结婚不可。”

第二次婚姻,蒋梦麟为了帮老朋友“尽义务”娶了陶曾谷,第三次婚姻,蒋梦麟“为政府声誉”要娶徐贤乐,报国之忱,待友之义,孰胜情种孟邻乎。

由于反对的人太多,1961年7月18日,75岁的蒋梦麟悄悄在台北市临沂街陈能家中举行了秘密婚礼,连密友胡适也被他瞒在鼓里。

当天,他写信给女儿蒋燕华,自豪地说:“我常能见人之不及见,行人之不敢行。我自能断能行。故为图自救计,毅然决然与徐女士结婚。”

3、婚后受“徐娘”虐待,饭吃不饱,被骗财夺产、含恨而终

没过几天,蒋梦麟对爱情的幻想就破灭了。

新婚当天晚上,徐贤乐要求蒋梦麟将其股票、存款列一张清单给她。此后又渐渐接掌了蒋梦麟家中及蒋主政的农复会财权,逼蒋女儿搬走,克扣蒋梦麟生活,令他有饭都吃不饱之感,只能到朋友家蹭饭。

右一蒋梦麟、右二徐贤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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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12月6日,蒋梦麟摔伤了腿,住院开刀期间,徐贤乐全程没有照顾,在外高高兴兴地参加舞会,还要求蒋梦麟换小病房省钱,并趁机转移蒋的所有财产,占据了农复会的房产,又以手术需钱为理由向农复会骗取1万元,甚至连蒋燕华和陶燕锦的存款与股票也被她过户,令蒋梦麟寒心不已。

1963年初,蒋梦麟以每个月支付新台币3000元为条件,要求与徐贤乐分居,徐贤乐认为这是“一纸休书”,当即反戈一击,写了《徐贤乐覆蒋梦麟书》在报纸上公开发表,说她之所以这么做,是蒋对她有承诺:“因为你曾对我说过:以前一草一木属于陶曾谷的,现在全部属于你了。”

二个人在报纸上互撕了三个月后,1963年4月10日,蒋梦麟以“不堪徐娘虐待之苦”请求离婚,并要求徐贤乐返还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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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记者招待会上,蒋梦麟老泪纵横:“我坚决要和徐女士离婚,我有道理,也有原因的。” “到现在一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生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渊,我深深地后悔没有接受故友胡适之先生的忠告,才犯下了错误。我愧对故友……“

徐贤乐不甘示弱,她不断以“我与蒋梦麟”为题在报刊上发表文字,对蒋指责她“趁关蒋开刀之际把存折、股票、土地过户”,她回答说:“当初你说过,你的东西都归我,所以我今天做的无非是照着你的意愿行事罢了。”

胡适去世于1962年2月,在他生前的长信上,曾苦口婆心地劝告过:“某小姐(徐贤乐)已详细查明孟邻先生的全部财产状况了,将来势必闹到孟邻先生晚年手中不名一文,六亲不上门,而永远仍无可以满足这位小姐的贪心之一日……”

想起故友之言,蒋梦麟痛彻肺腑。

最终,1964年1月23日,这场轰动台湾的离婚案,以调解结案。蒋梦麟付出五十万元赡养费,重获自由身。6月29日,身心俱疲的蒋梦麟因肝癌离开人世。

而徐贤乐在这场离婚大战中几乎收获了蒋梦麟的全部身家,此后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直到2006年以98岁高龄离世。

“多情”蒋梦麟,在数段婚姻中,重色不重德,爱情至上,忽视家庭义务,终为这一场晚年情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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