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通车]专家告诉你:什么情况算工伤

时间:2020-01-08 02:49:48 来源:教育频道_新华网-今日聚焦作者:贵州省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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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的大雪,让北京变成了冰雪世界,也引发了一场关于“雪天上下班,路上滑倒摔伤能不能算工伤”的讨论。实际上,在五险当中,因为发生几率小、享受待遇的人群少,工伤保险一直关注度较低。最近几年,情况不一样了,人们的工作节奏加快,不少上班族因长期伏案工作患上了颈椎病、腰椎病,大家开始关注工伤保险,并希望能有制度来为这些因工作原因而导致的健康损失买单。到底哪些“职业病”算工伤呢?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雪天上下班摔伤 不算工伤

  下雪当天,市气象台就发布了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这几天出门上班,常有人疑惑:这冰天雪地的,在上下班路上滑倒摔伤了,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明确答复:不算,但可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是外出开会,因雪天路滑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则可被认定为工伤。

  明明都是为了工作,都是在路上,为什么外出开会就算工伤,上下班路上就不算呢?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的专家表示,《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7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这项法律规定来看,上下班路上滑倒或摔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因为不符合上述第六款的法定情形:“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专家表示,员工上下班路上,不是在工作时间,也不是在工作地点,所以不是所有受的伤害都算是工伤。只有因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才算符合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不过,即便在上下班路上受到交通事故伤害,也要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才可以。这里需要有一个重要的书面证据,就是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并且在描述时,员工责任要小于或等于50%的法定责任才可以。

  过劳死 符合条件才可被认定为工伤

  去年11月底,因艺人高以翔参加某综艺节目不幸去世,“过劳死”一词再引热议。其实,与演艺圈相比,互联网、金融、医疗、传媒等普通行业加班加点也时常发生。长期超负荷工作很容易影响身体健康,猝死的新闻也屡次见诸报端。如今,“过劳死”已经成为大众关注的一种社会问题。

  那么,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过劳死”能被认定为工伤吗?有人会理所当然地认为,因为工作被累死了,当然要以工伤处理了。可是,具体问题也要具体分析。

  ■专家说法

  北京市劳动和保障法学会劳动法分会的专家表示,《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三种法定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专家解释说,“过劳死”是因为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重,心理压力太大,从而出现精疲力竭的亚健康状态,由于积重难返,突然引发身体潜在的疾病急性恶化,救治不及时而危及生命。在工伤认定环节,这种情形属于“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视同工伤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本来这种情况是无法认定工伤的,但确实跟工作有直接关系,且引起了严重后果,所以才会有“视同工伤”的法律定义。

  在认定工伤过程中,有两个要点,要完全符合法定情形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首先,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第二是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颈椎病“鼠标手”未纳入职业病

  “我这脖子酸得快要抬不起来了”,“天天握着鼠标,感觉手指头都麻木了”……现代社会,职场人几乎全天都窝在工位上盯着电脑忙碌,腰椎病、颈椎病、“鼠标手”、视力下降几乎成了办公室白领的通病。很多人呼吁,将腰椎病、颈椎病等也纳入职业病,享受工伤待遇。

  不过,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鼠标手等还难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患“职业病”的职工,可认定为“工伤”。我国对职业病的范围,有明确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工作病”都能算“职业病”。依据2013年国家4部门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法定职业病主要包括:尘肺病、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等。

  而上班族常见的腰椎病、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视力下降等疾病都不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里。因此,即使因工作原因导致这些疾病,也不能算“职业病”。

  ■提醒

  虽然“鼠标手”、颈椎病等疾病还未纳入职业病情形,但专家提醒,劳动者个人应积极预防这些疾病对身体带来的伤害。

  中国疾控中心专家此前曾表示,健康中国行动当中的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将颈椎病、肩周炎、腰背痛、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列为了劳动者个人应当预防的疾病。

  国际上也有一个《国际职业病目录》。这个目录是一个预防目录,把预防的重点放在对劳动者健康危害最严重的疾病上,例如社会心理因素导致的工作压力和不良工效学因素导致的肌肉骨骼损伤等疾病。目前,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尚未将“鼠标手”等工作相关疾病列入法定职业病。该专家称,“随着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我国将会适时研究和调整职业病目录,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最严重的工作相关疾病纳入目录。”(记者 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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