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3 10:55:35 来源:搜狐教育-搜狐作者:河南省卫辉市
前几天,有一段不雅视频在网上疯传,标注的符号是“镇江高中男老师和女学生”。
这种传播,完全刹不住。社交媒体上,无处不是网友在边观看分享,边痛骂师德。
后来,事情发生重大反转。老师确实是老师,学生也曾是学生。但是,这俩关系根本不是内味儿。
原来,老师离异已久,女主25岁早已毕业,二者皆为单身。男女双方相差十七八岁,在2020年,自由恋爱走到一起的,已近于谈婚论嫁。
康姓老师的回应是:
本人离异,于 2020 年初跟女当事人经过一段时间了解后建立恋爱关系,并逐渐取得双方家庭认可,从恋爱关系正往下一步发展 ……
镇江润州警方很快也做出通报:
原来,是这名潘某,心理扭曲嫉妒变态,对女性朋友与他人的关系不满,才气愤发布到微信群,造成裂变。
潘某已投案!
正是基于这样
的客观事实,当地开始公开回应此事明确表示:
与师德师风无关。
然而,8月12日,风向就转了。镇江教育局、康老师学校认为:
教师拍摄不雅视频,属于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有违教师师德,严重损害教师形象。
遂作出初步处理决定:
1. 康某立即调离教学一线岗位,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2. 待公安部门调查定性之后,依据相关规定,做出进一步处理。
而且,这些权力部门还一脸正义在强调,重视师德师风,坚持 “零容忍 ”态度。
对这个处理,相信只要有起码是非判断的,都会纳闷:
谁才是受害人?公权力到底应该保护谁?
道德是好东西,但道德也是无情物。
让道德的归道德,让法律的归法律,这才是正道。
这个事情,最滥最渣的,就是“出于气愤发别人裸照”的潘某。注意,警方明确强调,此人是女主的“男性朋友”。
不论此人是追女主不得,还是属于“男闺蜜”,或是前男友,核心事实是——他侵犯他人隐私,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是个犯法的人渣。
康老师和女主是恋爱关系,在自家私域领地,拍些自己情趣性致,完全就是私事。
谈恋爱的恋人关起门来想做什么,是他们的自由。
无论他们拍视频也好,或者玩一些别的也罢,都只是一种私人性癖而已,只和他们之间有关。
只要他们不把视频发给别人,或者只要他们做这些的时候不影响到第三人,就任何人都管不着。
——我曾经以为这是共识。
但现在校方,又是说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又是说他拍视频是低级趣味,一顶顶大帽子扣上来。
这种私人生活也要管,就管得有点太宽了,不是吗?
说到底,还是太多人觉得“性是肮脏的”、“性是邪恶的”、“有欲望的人是可耻的”。
所以才让这种明明是隐私被侵害的受害者,却不得不像犯了错一样道歉的事情屡屡发生。
而教育部门和校方谈性色变,觉得此事有多肮脏不堪,有多邪恶可耻,迅速扣上“属于低级趣味”“违反公序良俗”的大帽子,完全就是“圣母婊”了。
一切判断,要基于事实和法律。
事实是,若非潘某这种人渣没有人性伦理和公共意识,康老师的性爱行为,根本不可能影响他人。
法律上,也没有任何法理和常识,没有任何规范和文本,对这种行为进行解释推论和逻辑演绎,认定要担责。
所以,对康老师进行任何制度性惩罚,都是在践踏法律公正,在挑战法律权威。
教育部门和校方,公然置法律法理事实情理于不顾,对康老师进行处理,这就是典型的道德捆绑,是公然的制度性羞辱,是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
这样的教育组织,在法律认知上,要比“夫妻在家看黄碟”涉事权力,还要无知蛮霸丑陋。
康老师当然很不幸。一时间,要走上讲台,在情绪情面情境上,也确是会尴尬的。
但是,他本不需背负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枷锁,被推到这种境地。
如何自处,由他自己作主就好了。校方可以安抚引导,不必强制压迫。
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之间,如何应对这种的边界处理,就是在诠释权利与自由的价值。
这个年近50的男人,被生活撞了一下老腰。遗憾的是,教育部门和校方自以为是地维护所谓的脸面,不但没给他组织应有的保护,还要在伤口上撒盐。
同样受到伤害的还有女主!
受到这样伤害和处理的老师,还会爱学校,爱教育吗?
教育部门以为这样的处理,能保些脸面。残不知,这种野蛮权力,才是最大的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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