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常州小学生坠亡案”,老师有口难辩,老师和孩子都是受害者

时间:2020-06-19 10:16:42 来源:搜狐教育-搜狐作者:湖北省天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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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常州小学生坠亡案”,老师有口难辩,老师和孩子都是受害者

袁老师,你自认倒霉吧,毕竟打过孩子,一个女孩能有多大过错,竟然扇巴掌,要知道老师就是孩子眼中的天,老师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至关重要。所以这个倒霉可以换成词语“活该”!

现在围剿袁老师的人,只做道德批判,不论事实真相。如果以作业评语为武器,还有老师敢批作业吗?

原创“常州小学生坠亡案”,老师有口难辩,老师和孩子都是受害者

最不以为然的就是传递正能量,一句话就自认为站在道德的高点,20多年前小学时记得最牢的就是老师一句话 要辩证的方法去思考评判,没有真正的对错。

什么是正能量?喻古论今说到人性丑恶的一面就不是正能量了吗?社会不只是鲜花和赞美,还有丑恶与贫穷,难道不要人说吗?如果遍地都是正能量,和那个浮虚夸欺人的年代有什么区别?

原创“常州小学生坠亡案”,老师有口难辩,老师和孩子都是受害者

另一方面教育孩子成长要磨练孩子的意志毅力,许多家长对孩子一直是表扬赞美声,不能让孩子接受错误和受批评的教育,致使许多孩子心理脆弱,经不起挫折和别人的指责,心里有点委屈就寻死觅活,这种教育模式正常吗?一个孩子的教育应该在德、智、体、全面提升,发展一个人的专长能力,不只是文化课和成绩衡量为标准。

应该对这名老师是否违反教育局规定私自开补习班敛财,对没有交钱的学生进行报复,构成体罚,人身侮辱等犯罪事实,追究到底!但作为个人,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第一,在许多事实未证明之前,吃瓜群众应该保持客观中立。

原创“常州小学生坠亡案”,老师有口难辩,老师和孩子都是受害者

第二,仅从文章批改来看,这篇作文批改没有问题。除了一个明显错误未纠正。 小学读后感的写作要求,五年级,写出读完一本书后的感受。不是复述书的内容,这篇作文大多篇幅都是复述,而最后一段感受,也是网上抄袭已有内容。

第三,如果要追查老师师德,那就查师德,抓住一篇批改没有问题作文,一群外行冒充内行,有什么意义?

第四,传递正能量是领导层层下达的要求,你可以说这个老师死板,理解不透彻,但贯彻上级工作要求,错吗?

第五,这个老师可能师德失范,可能存在违规。在未定性前,最好加可能二字。但这篇作文批改,没有原则问题。

一个老师处于优势地位,对一个心智尚未成熟的小女孩进行精神摧残,这样很过分!!

“负能量”作文未必是元凶,老师潜移默化的“伤害”或是原因。小姑娘的文章写得蛮好,三年级孩子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来实属不易!她的文章应该表扬,但也需要委婉的说明这样写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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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是高尚的职业,并不指谁当了老师谁就高尚。

真心希望所有的同行都能安贫乐道(可以摆地摊,不能补课),更何况目前教师的待遇正在稳步提高。为人师表,这是教师的底线。

也许极个别的班主任是在这样的:

1、很多家长都送礼,没法特别照顾他们的孩子,但是不送礼的家庭嘛,那是一定不会照顾的。

2、想要摧毁某个孩子的心理,不搭理他就是。三次打招呼都不理他,他一辈子都会有阴影。

3、想惩治哪个孩子也简单,当众狠狠地训他一顿就能让他自闭。

原创“常州小学生坠亡案”,老师有口难辩,老师和孩子都是受害者

但这样的班主任绝对是极少数的,家长发现了,真的可以举报,举报一个没有师德的教师,就是为了自己孩子负责,更是帮了许多孩子免受其害。

这件事情是一件典型的弱者伤害弱者。既然有明文规定禁止校内老师办培训班,至少应该有办培训班应该受处罚的基本判断力,“教师没有精神上课”纯属臆测,如果出发点是收入过低影响积极性那应该先考虑在规定允许范围内提高老师收入,或者直接提出对规定的质疑。

这件事情最悲剧的地方在于,家长无法直接监督老师在校内的行为,校方乃至可以想到的各种“有关单位”也可以通过信息封锁等手段平息事端,这是家长之“弱”。而反过来,目前的评价标准以及“家丑不外扬”的观念使得老师以及校方几乎不可能配合诉讼以及举证的要求,即便是清白的。并且女孩死亡事情已经发生,即便不是校方/老师的过错也会留下“不安全”的污点(即便事实上就是在家里也不可能绝对没有风险),这使得校方/老师除了阻绝一切信息别无选择,并且一旦“闹大”,学校很可能放弃这个老师,这是老师的弱。这样的事件其实更重要的不是诉讼的判决结果,而是应当如何让双方能够往解决矛盾的方向走。

“常州小学生坠亡案”,老师有口难辩,老师和孩子都是受害者。愿悲剧不会再次发生,愿小可馨能安息,家属节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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