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冲击香港立法会,港大学生会前会长等12人被加控暴动罪

时间:2020-06-11 04:34:06 来源:搜狐教育-搜狐作者:安徽省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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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涉冲击香港立法会,港大学生会前会长等12人被加控暴动罪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据香港《星岛日报》6月10日报道,曾公开鼓吹“港独”的香港大学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以及香港“民间集会团队”发言人刘颕匡等12人,因涉去年7月1日冲击香港立法会综合大楼,被起诉“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案件今日(10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讯。12名被告被正式加控暴动罪,案件均将押后至8月3日再审讯,期间被告准许保释。

涉冲击香港立法会,港大学生会前会长等12人被加控暴动罪

报道称,12名被告分别为城大编委记者黄家豪、学生罗乐生、运输工人何俊谚、“占旺女村长”毕慧芬、孙晓岚、“占旺画家”潘浩超、网媒记者马启聪、艺人王宗尧、建筑工人沈镜乐、刘颕匡、学生文家健及吴志勇。其中吴志勇为新增被告,文家健今日(10日)则缺席聆讯。12人暂分5案处理,控方透露有意将案件合并。

12名被告被控于去年7月1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与其他不知明人士参与暴动,以及进入立法会会议厅范围时,未有遵守秩序或由立法会人员为维持秩序而发出的指示。

事发当日,有逾百名暴徒打碎立法会的玻璃大门后进入会议厅进行破坏。据悉,事件中总维修费逾3628万港元。据了解,香港警方透过会议厅扶手等物品上的指纹,及几段公开的视频,锁定部分人士。

据港媒此前报道,孙晓岚、刘颕匡两人9日曾在脸书贴文,称已接获律师通知,控方10日会申请改控所有涉案者刑责更重的“暴动罪”。刘颕匡的帖文又称,原控罪最高刑期是监禁3个月,经修改后的控罪最高刑期是监禁10年。

暴动罪纳入在香港《公安条例》第19条中。规定如任何参与非法集结的人士破坏社会安宁,该集结即属暴动,而集结的人即属集结暴动;任何人触犯暴动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十年。

香港警方5月中旬曾介绍,去年“修例风波”以来,截至5月14日早晨,警方已拘捕8337人,其中1448人涉及暴动罪,581人已经被以暴动罪检控。香港“修例风波”中首名承认暴动罪的21岁男子冼嘉豪5月15日在香港区域法庭被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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